买医疗险的时候,大家最担心的往往不是保费贵不贵,而是万一以前生过病,以后还能不能赔。
经常有朋友拿着合同来问:这上面写的“四类重大既往症免赔”到底是啥意思?是不是我以前得过感冒发烧都不赔了?
其实没那么夸张,但确实挺关键的。咱们水滴保在协助大家挑选产品时也发现,很多人因为没搞懂这个概念,要么不敢买,要么买了心里不踏实。
简单说,这四类病指的是那些比较严重、治疗费用高、且容易复发的慢性病或重症。保险公司把它们列出来,主要是为了控制风险,保证产品的定价对大多数健康人群是公平的。
具体是哪四类呢?我给大家捋一捋,尽量不说那些晦涩的医学术语。
第一类是肿瘤。这个好理解,像恶性肿瘤(也就是大家常说的癌症)、白血病、淋巴瘤这些都在里面。哪怕是原位癌,有些严格的产品也会算进去。这类疾病治疗周期长,花费巨大,所以通常是重点排查对象。
第二类是肝肾方面的毛病。比如肾功能不全、肝硬化,或者肝功能已经出现明显异常的情况。肝脏和肾脏是人体的“过滤器”,一旦出问题,后续的治疗和维护成本很高,所以保险公司对此类既往症比较敏感。
第三类范围比较广,主要是心脑血管和糖脂代谢疾病。这里面的细节比较多,比如缺血性心脏病(冠心病、心梗都算)、严重的脑血管疾病(脑梗、脑出血)。还有高血压,但不是所有高血压都算,通常指的是3级高血压,也就是收缩压≥180mmHg或者舒张压≥110mmHg这种比较严重的情况。糖尿病也是,特别是伴有并发症的,比如影响了心脏、肾脏、眼睛或者周围血管的Ⅰ型或Ⅱ型糖尿病。
最后一类是肺部疾病。像慢性阻塞性肺病、慢性呼吸衰竭这些,会影响日常呼吸功能,长期需要医疗干预,所以也被归为重大既往症。
你可能会问,为什么非要分这么细?
其实就是个公平原则。如果一个人已经确诊了上述严重疾病,再按标准费率去买一份能全额报销的医疗险,对其他健康投保人是不公平的,保险公司的资金池也撑不住。所以,条款里会明确约定,因这些既往症及其并发症产生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责任。
但这不代表你不能买保险。对于非重大既往症,或者虽然患有上述疾病但选择特定产品(如惠民保或部分宽松核保产品),可能仍有保障机会。只是在选择普通百万医疗险时,这部分责任会被除外。
这里有个特别重要的点:如实告知。
投保时,健康告知问到了,就一定要老老实实回答。别想着“我不说他们怎么知道”,现在医疗数据联网越来越普及,理赔时一查一个准。如果故意隐瞒,不仅这笔钱赔不到,连合同都可能被解除,到时候保费白交,保障也没了,得不偿失。
如果你对自身的健康状况拿不准,不知道某些结节、指标异常算不算“重大既往症”,可以去水滴保官网首页看看具体的产品条款,或者咨询我们的专业顾问。毕竟,买保险是为了安心,不是为了给自己埋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