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买重疾险时会纠结:那个“保费豁免”的附加险,到底有没有必要加?
简单说,豁免条款就像给保单上了个“双保险”。正常情况下,我们按时交保费,生病了拿赔款。但如果负责交钱的人(投保人)或者被保障的人(被保人)不幸发生了合同约定的大事,比如确诊重疾、全残或者身故,剩下的保费就不用再交了,而保单依然有效,该赔的钱一分不少。
这里有个细节得捋清楚,豁免分两种情况。
一种是被保人豁免。现在很多重疾险自带这个功能,被保人自己得了轻症、中症或重疾,后续保费免了,合同继续。这相当于在赔付一笔钱的同时,还送了一份“免费续保”的权利,挺划算的。
另一种是投保人豁免,这通常需要额外附加。比如妈妈给孩子买保险,妈妈是投保人,孩子是被保人。如果妈妈不幸出事,没法继续赚钱交保费了,这时候投保人豁免就能派上用场,帮孩子把剩下的保费交了,确保孩子的保障不中断。
所以,要不要加这个附加险,主要看谁在交钱,以及这个人的抗风险能力如何。
如果是给自己买,且产品自带被保人豁免,那通常够用了。但如果是夫妻互保,或者父母给孩子、子女给老人投保,考虑到家庭经济支柱一旦倒下,后续的缴费压力会很大,附加一个投保人豁免会更稳妥。毕竟,买保险就是为了防止极端情况下的经济崩塌,别让保单因为交不起费而失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