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孩子买保险的时候,有几个字特别重要——"如实告知"。偏偏这三个字,最容易被忽略。
我见过不少家长,孩子刚出生查出点小毛病,想着长大就好了,或者觉得买保险跟看病是两码事,投保时就把健康告知那页随便勾了个"否"。结果呢,真到理赔的时候,保险公司一查病史,直接下拒赔通知。这时候才反应过来"如实告知"这四个字有多重,往往已经晚了。
法律上怎么规定的呢?《保险法》第十六条说得很清楚: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没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要不要接单或者涨价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注意,这里分了两种情况——"故意"和"重大过失"。
要是被认定为主观故意隐瞒,保险公司解除合同的同时,不会退还你交的保费,而且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一分钱不赔。但如果是因为重大过失漏告了,虽然合同也可能被解除,但保费得退还给你。所以同样是没告知,后果差别还挺大的。
另外还有个"两年不可抗辩期"的规则。合同成立超过两年后,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就不能再以未如实告知为由解除合同了。这对投保人算是个保护,但别把它当成钻空子的理由——不可抗辩期不是免死金牌,带病投保风险始终存在。
说到底,投保时老老实实填写健康告知,看起来麻烦,其实是在保护自己。真有什么既往病史,保险公司会根据情况给出核保结论:加费承保、除外责任或者拒保,至少心里有数。比起来,买了份可能赔不了的保险,那才叫冤枉。
想了解具体怎么做好健康告知,可以参考水滴保保险攻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