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买保险的时候,对“投保人”这个词没太在意,反正就是自己掏钱呗。还真不是这么简单。
投保人,通俗点讲,就是那个跟保险公司签合同、每月每年往外掏钱的人。注意了,这里有个关键的法律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条,投保人是与保险人(即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那个人。
所以你给自己买保险,你就是投保人;你给老婆孩子买,你也是投保人。这身份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你是合同当事人,不是旁观者。你得按时交保费,保单才有效;你也有权决定保单怎么处理,比如退保、变更受益人这些事。
说到这里,有个坑得提醒一下。人身保险比财产保险多一层讲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得有保险利益。啥意思呢?就是你不能随便给一个陌生人投保,那样合同直接无效。《保险法》第三十一条写得明白,投保的时候你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关系,比如配偶、子女、父母,或者有抚养、赡养关系的其他近亲属。想给七大姑八大姨“关爱式投保”?不好意思,不行。
至于资格条件,有人担心“我没工作能不能当投保人”。其实《保险法》说的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是神志清醒、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都行。没固定收入不代表没缴费能力,很多产品支持多种缴费方式,不一定非要有传统意义上的“工资”。当然,具体能不能投保、以什么条件承保,保险公司会核保评估。
说到底,投保人这个身份不是你随便填填就完事的,它是整个保险关系的起点。想了解更多基础概念,可以看看水滴保保险攻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