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孩子挑重疾险,很多家长会被“可选责任”这个词绕晕。

说白了,这些就是主险之外的“加餐”,想加就加、不加也行,关键是看清楚每项到底管什么用。

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孩子这辈子还长,万一中途又查出个别的重疾,这项能再赔一笔。怎么赔、赔多少,合同里写得清清楚楚,不同产品规则可能不一样,选之前对照着看就行。

身故保障:18岁前赔付已交保费或现金价值,成年后赔保额。说实话,给小孩买重疾险,身故保障不是重点——把孩子保好比什么都强。

第二次恶性肿瘤重度保障:癌症这东西,复发或转移的概率不低。首次确诊满一定时间再查出癌症,能再拿到一笔钱,具体比例和间隔年限以合同条款为准。

重大疾病津贴:孩子初次重疾住院,家长往往得全程陪着。这项津贴就是补贴陪护期间的收入损失,每天多少钱、每年能领几天,合同里都有明确约定。

这几项各有各的场景,没有标准答案。如果家族里有人得过重疾,二次恶性肿瘤保障可以优先考虑;如果预算宽裕、想给孩子更全的保障,第二次重疾保障值得加上;要是手头紧,住院津贴这种“锦上添花”的可以先放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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