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重疾险的时候,你有没有听过这种说法:“带身故责任的更划算,万一不生病,身故了也能赔。”听起来好像怎么都不亏,是真的吗?
我见过不少朋友交了好几年保费,真出险了才发现——咦,怎么只赔了一项?
这里有个关键规则,大多数人在投保前压根没注意到:带身故责任的重疾险,重疾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往往是“二选一”的关系,共用保额。一旦重疾发生、保险公司赔付了,合同就终止了,身故保障随之失效。反过来,如果一直没得重疾而是直接身故,那就赔付身故金。简单说,重疾和身故这两项,赔了其中一项,另一项就没了。
很多人不理解:那我多交的那部分保费去哪了?保费更高是事实。因为保险公司多承担了一份风险——不仅保疾病,还要保身故,这定价成本自然就上去了。同等保额、同等期限下,带身故的版本比纯消费型贵出一截,这符合保险的定价原理。
但贵不代表能赔两次。有些人觉得“我都加了身故保障了,重疾赔完身故还能再赔”——说实话,这属于一厢情愿。绝大多数储蓄型带身故重疾险,走的都是共用保额的路线。
那怎么避坑?投保前翻翻合同,找“保险责任终止”那一条,看看重疾赔付后身故责任怎么约定。如果写着“给付重疾保险金后,本合同终止”,那基本就是二选一没跑了。别嫌麻烦,这种细节直接决定你这份保险真正能兜住什么。
说到底,预算宽裕就选带身故的,心里多一份确定感;预算紧张,消费型纯保重疾也是务实的选择。关键是想清楚,你到底在为什么付费、想解决什么问题。想继续看基础投保思路,可以参考水滴保保险攻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