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纠结重疾险到底要不要带上身故责任。说白了,带了身故责任,这保单就有点像“储蓄型”的,不管是因为生病还是人走了,保险公司都得掏钱。但这代价也不小,保费通常会贵出一大截。
我寻思了一下,这事儿得看两个关键点。
一个是钱袋子。带身故责任的产品,因为保险公司承担的风险更大(毕竟人终有一死,这钱迟早得赔),所以保费自然水涨船高。如果预算本来就紧巴巴的,为了这个“必赔”的属性多掏几千块,可能会挤占其他保障的预算。
另一个是赔付规则,这个最容易踩坑。别以为加了身故就能赔两次。大多数带身故责任的重疾险,重疾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是共用保额的。啥意思呢?就是如果你先得了重疾,保险公司赔了50万,合同就结束了。以后就算人不在了,也没有额外的身故赔偿。只有少数产品或者特定条款下,才可能有额外安排,所以签合同前一定要瞪大眼睛看清楚条款里关于“重疾赔付后身故责任是否终止”的描述。
其实,对于咱们普通家庭,尤其是家里的顶梁柱,如果担心身故带来的经济风险,有个更灵活的招:买不带身故责任的消费型重疾险,再单独配一份定期寿险。这样既能用较低的保费拿到足额的重疾保障,又能通过寿险覆盖身故风险,而且这两份保障互不干扰,真出事了能叠加赔付。
当然,如果你预算充足,就喜欢那种“一定能拿到钱”的安全感,或者想把保险当成一种资产传承的手段,那带身故责任的产品也未尝不可。水滴保保险攻略里有很多关于不同险种搭配的思路,感兴趣可以去看看。
总之,没有绝对的好坏,只有适不适合。看你的预算,也看你更看重哪方面的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