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朋友在挑重疾险时,容易被各种名词绕晕,其实把几个核心逻辑理顺了,心里就有底了。

比如市面上一些早期设计的、或者偏传统的储蓄型重疾险,它们往往有一个特点:重疾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是“共用”同一个保额的。这啥意思呢?就是说,如果被保险人先得了合同约定的重疾并拿到了赔款,那这张保单的身故保障通常就等额减少了,甚至直接终止。反过来,如果先身故,重疾保障也没了。这种设计让产品兼具了重疾和终身身故保障,但代价就是保障的“厚度”被摊薄了,毕竟保险公司只赔一次。

再一个容易踩坑的地方是给娃买保险。很多家长觉得爱孩子就要给最高保额,但这里有个硬性的监管红线。为了保护未成年人,防范道德风险,国家规定: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20万元;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不得超过50万元。注意,这是所有含身故责任保险的累计限额,不是你买一家就能突破一家的。

所以,在看这类产品时,别光盯着品牌或者广告词,多翻翻条款里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搞清楚钱到底怎么赔、赔多少,比什么都强。如果你对目前的重疾险市场不太熟悉,想看看不同责任设计的产品有什么区别,也可以去水滴保保险攻略里多了解一些基础的配置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