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挑重疾险时,容易被“保100种”还是“保120种”这种数字绕晕。其实,不管保险公司宣传的保障病种有多少,核心都绕不开那28种必保重疾和3种必保轻症。

这可不是哪家保险公司自己定的规矩,而是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和中国医师协会联合发布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里写死的。也就是说,只要叫“重大疾病保险”,这28种重病和3种轻症就必须得保,少一种都不行。

咱们先说这28种必保重疾。这里面涵盖了恶性肿瘤——重度、较重急性心肌梗死、严重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严重慢性肾衰竭、多个肢体缺失、急性重症肝炎或亚急性重症肝坏死、严重非恶性颅内肿瘤、严重慢性肝衰竭、严重脑炎后遗症或严重脑膜炎后遗症、深度昏迷、双耳失聪、双目失明、瘫痪、心脏瓣膜手术、严重阿尔茨海默病、严重脑损伤、严重原发性帕金森病、严重III度烧伤、严重特发性肺动脉高压、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语言能力丧失、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主动脉手术、严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严重克罗恩病、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你看,像大家最担心的癌症(恶性肿瘤)、心梗、脑中风这些高发大病,全都在里头。据统计,这28种病已经覆盖了重疾险理赔案例的95%以上。所以,纠结后面那些自定义的病种多几个少几个,意义真没那么大。

再说说3种必保轻症:恶性肿瘤——轻度、较轻急性心肌梗死、轻度脑中风后遗症。这是新规之后才强制要求必须包含的。以前有些产品只保重疾,不保轻症,或者轻症定义五花八门。现在好了,这三种高发疾病的早期或轻度状态,保险公司必须得管,而且赔付比例通常不低于保额的30%。

除了这“28+3”的法定标配,保险公司确实还会自行定义一些其他疾病。比如有些产品会保严重的类风湿性关节炎、严重的肌营养不良症等等。这些属于“加分项”,有当然更好,但选产品时,别为了凑数去选那些基础保障都不扎实的产品。

我寻思了一下,买重疾险其实就是买个安心。与其盯着病种数量看花眼,不如多看看这28种必保重疾的理赔条件是不是清晰,以及那3种轻症的赔付比例和次数。毕竟,真到了要用保险的时候,能不能赔、怎么赔,才是硬道理。

如果你对具体的疾病定义或者怎么选适合自己的保额还有疑问,可以去水滴保保险攻略里翻翻相关的科普文章,里面讲得更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