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买重疾险时都会纠结一个问题:要是先得了重疾赔了一笔钱,后来人不在了,保险公司还会再赔一笔身故金吗?
这事儿得看条款,但绝大多数情况下,答案是“不会”。
咱们平时接触的重疾险,尤其是那些带有身故保障的产品,它的重疾保额和身故保额往往是“二选一”或者“共用额度”的关系。这就好比你手里有50万的额度,要么用来治大病,要么用来身后事,不能两头都占。
如果已经因为确诊重疾拿到了50万理赔款,这份保单的责任通常也就履行完毕,合同终止。这时候即便被保人身故,保险公司也不会再额外给付身故保险金。因为在精算逻辑里,这笔钱迟早是要赔出去的,不是病就是老,提前给了,后面自然就没有了。
当然,市面上也有少数产品设计比较特殊,比如某些多次赔付的重疾险,或者特意附加了“重疾身故独立赔付”责任的产品。这类产品在赔完第一次重疾后,合同依然有效,如果后续发生身故,可能还会有一笔赔付。但这种产品保费通常会更贵,而且条款里会对间隔期、疾病分组等有很多限制。
所以,想知道自己手里的保单到底怎么赔,最直接的办法就是翻开合同,看看“保险责任”那一栏。如果写着“重大疾病保险金与身故保险金二者仅给付一项”,那就是典型的共用保额;如果写着“身故保险金独立于重大疾病保险金”,那才有机会拿两份。
我们在水滴保保险攻略里也常提醒大家,买保险别光看名字,得看清责任免除和赔付条件。毕竟真到事儿上,条款才是硬道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