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保险时大家最关心的往往不是“赔多少”,而是“什么情况下不赔”。毕竟真到了要理赔的时候,如果因为一些没注意到的细节被拒赔,那滋味确实不好受。
像分红型终身寿险这类产品,虽然保障责任相对简单,主要是保身故和全残,但合同里依然会列明一些“免责条款”。简单来说,就是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情形。
咱们平时接触到的免责情况,大多离不开这几类:
如果是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动了歪心思,比如故意杀害或伤害,这肯定是不赔的。法律底线摆在那儿,保险不能成为违法犯罪的工具。
还有被保险人自己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导致的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也是不担责的。这很好理解,违法行为带来的后果得自己扛。
关于自杀,这里有个很重要的时间点。根据《保险法》的规定,如果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或者效力恢复之日起两年内自杀,保险公司是不赔身故金的,通常会退还现金价值。但如果过了这两年,情况就不一样了,这时候自杀通常会被纳入保障范围。这个“两年”的设定,初衷是为了防止有人带病投保或者蓄意骗保,同时也给真正陷入困境的人留了一线保障。
另外,一些高风险的违法行为,比如吸食或注射毒品,以及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这些情况下出险,保险公司也是免责的。毕竟这些行为极大地增加了风险发生的概率,且违反了法律法规。
如果真的发生了上述这些不保障的情况,合同效力通常会终止,保险公司会按照约定退还保单当时的现金价值。所以,拿到保单后,花几分钟翻看一下“责任免除”那一章,心里会更有底。
如果你对保险条款里的专业术语感到头疼,或者想更系统地了解怎么挑保险、怎么看条款,可以去水滴保保险攻略看看,那里有一些更通俗的解释和避坑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