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可能没想过,买保险这事儿跟婚姻绑定在一起,离婚时会变成一笔糊涂账。
先说个基础概念——现金价值。简单理解,这就是你退保时能从保险公司拿回来的钱。它不是你这几年缴的全部保费,而是扣除了保险公司运营成本、风险保费等费用后的剩余部分。划个重点:现金价值不等于保险金,也不包括各种预期赔付。听到这儿你可能有点晕,没关系,这个概念搞清楚了,后面的事情才好理解。
好了,假设你们婚后用共同财产买了一份有现金价值的保险,现在走到离婚这步了,怎么处理?
司法实践里有个比较常见的做法:保单权利归投保人那一方的,由他给对方补偿现金价值的一半。比如说你当年投保,现在退保能拿回10万,那对方大概能拿到5万左右的补偿。
实际操作中,可以去保险公司申请变更投保人,让对方继续交费维持合同效力,被保险人、受益人这些都可以不变。听起来是不是比直接退保损失小一点?
但这里有个有意思的例外——给孩子买的保险。如果投保人是父母,被保险人和受益人都是孩子,司法实践中通常认定这是对孩子的赠与,不算进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范围。当然,这个也要结合具体情况看,比如保费来源、合同有没有特别约定之类的。
离婚时涉及保单分割,关键就一个:看谁是投保人。剩下的——保单值多少钱、钱从哪来的——都跟着这个走。想继续看保险相关的实务处理,可以参考水滴保保险攻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