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觉得乳腺增生是“女性标配”,体检报告上常有,买保险时也就顺手略过了。但这种“小事”在理赔时可能会变成“大事”。
如果投保时没提乳腺增生,后来出险了,保险公司查出来,第一反应往往是:你当时为啥不说?
根据《保险法》的相关规定,投保人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是被认定是故意不告知,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仅不赔,连保费都可能不退。
那已经买了怎么办?退保太亏,硬扛着又怕以后不赔。
其实有个折中的办法:主动找保险公司申请“补充告知”。就是把当时的情况老实交代,让保险公司重新评估风险。这时候,核保员会根据你增生的严重程度、有没有结节、分级是多少来给结论。
运气好点,可能还是标准体承保,啥也不变;稍微严重点,可能会把乳腺相关的疾病责任免除,也就是以后乳腺出的问题不赔,但其他病照常赔;再严重点,可能要加费,或者干脆延期、拒保。
我寻思了一下,与其等着理赔时被翻旧账,不如现在就去“自首”。毕竟,保险合同讲究的是最大诚信原则,咱们水滴保也建议大家,在投保环节就把健康情况理清楚。如果你对健康告知拿不准,可以去水滴保保险攻略看看具体的核保指引,或者咨询我们的专业顾问。
别为了省那一两句告知的麻烦,最后丢了整份保障。就是单纯的,想让大家心里踏实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