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买保险前会想当然地觉得:反正都是健康险,买两份不就赔两份吗?
真到理赔的时候才发现——不是这么回事。
问题的根源在于保险类型的底层逻辑完全不同。医疗险是报销型的,你看病的花销最多报回来那么多,报再多就构成不当得利了。但重疾险不一样,它属于定额给付型,赔付金额跟你实际花了多少钱没关系,而是直接按合同约定的保额来。
打个比方你就明白了。你确诊了合同约定的某种重疾,治疗费前后花了15万。但你买的重疾险保额是50万,符合理赔条件,保险公司直接打给你50万——哪怕实际治疗花不了这么多,也按合同来,不会扣你医疗费的差额。
正是因为这个特性,重疾险是可以买多份的。两份都符合理赔条件,两份都能赔。但前提是——这里我得强调一下——你得的病必须同时符合两份合同各自约定的疾病定义、理赔条件,不是说“确诊某种重病”就能触发所有产品理赔。每份重疾险的条款在疾病种类、状态要求、等待期等方面都可能不一样,得分别看。
所以回到开头那个问题:买了两份重疾险能不能都给付?能,但前提是都达到了各自合同里白纸黑字写明的条件。
想继续看基础投保思路,可以参考水滴保保险攻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