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重疾险的时候,大家往往盯着“赔几次”看,觉得次数越多越划算。确实,对于预算充足、想给未来多留几道防线的朋友来说,多次赔付的产品吸引力不小。

但有个事儿挺容易让人产生误解,就是赔款到底怎么发。很多带有身故责任的重疾险,其实玩的是“共享额度”的逻辑。什么意思呢?就是重疾保险金、身故保险金,还有疾病终末期保险金,这三样里,保险公司只赔其中一个。

我寻思了一下,这其实挺合理的,毕竟保额就那么多,不可能既赔了重疾,人走了再赔一次身故,那保险公司早就亏穿了。但对咱们投保人来说,这就意味着如果你先得了重疾拿了钱,合同通常也就结束了,后面的身故保障也就没了。反过来也一样,如果先因其他原因身故,重疾保障也就随之终止。

所以,在看这类产品时,别光看宣传页上的大字,得钻进条款里看看这个“三选一”的规定。有些人可能觉得花了带身故的钱,应该两边都能捞着,结果真到用的时候才发现只能二选一,心里难免有落差。

另外,保险产品更新迭代快,具体的责任免除、等待期长短,甚至是一些细微的理赔定义,都可能随着版本调整而变化。在决定下手前,最好把最新的条款过一遍,或者找专业人士问问清楚,确保自己买的和心里想的一致,省得以后理赔时扯皮。

如果你对怎么挑适合自己的保障还有点迷糊,可以去水滴保保险攻略看看相关的科普内容,多了解一点,踩坑的概率就小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