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问,如果已经确诊了癌症,或者在买保险之前身体就已经出了状况,这时候再想买那种专门报销抗癌特药的保险,到底行不行?
实话实说,能买是能买,毕竟投保通道没关。但这里有个特别关键的“坑”,大家得心里有数:绝大多数特药险,对于“生效前”或者“等待期内”已经确诊的恶性肿瘤,是不赔的。
这其实就是保险里常说的“既往症”免责。你想啊,保险公司保的是未来的风险,要是病都已经确诊了,那就不叫风险,叫既定事实了。所以,如果你在保单生效之前,医院已经有了明确的诊断记录,那么后续因为治疗这个癌症所产生的特药费用,保险公司通常是一分钱都不报的。
不过,除了这个“硬伤”,其他的保障责任还是正常的。比如你之前只是有些小毛病,跟癌症没关系,那这部分通常不影响。或者说,你是为了预防未来可能出现的其他重疾风险去配置,那也是可以的。
我寻思了一下,大家之所以关心这个,可能是觉得特药太贵,想找个兜底的。但咱们得看清条款,别花了钱最后发现赔不了,那才叫憋屈。具体哪些情况算“既往症”,哪些药在报销清单里,每款产品的规定都不太一样。建议大家投保前多花两分钟看看水滴保保险攻略,把健康告知那一栏逐字逐句对一遍,心里才踏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