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糖友在买保险时最纠结的就是:我这情况到底能不能买?买了赔不赔?

其实不管有没有并发症,大多数情况下都是能“投”进去的,但“赔”不赔,差别可就大了。

如果确诊了糖尿病,但还没出现视网膜病变、肾病、足部坏疽这些并发症,在很多百万医疗险或重疾险的健康告知里,只要符合血糖控制稳定等条件,是有机会标准体承保或者加费承保的。这时候保单生效后,要是因为其他疾病住院或者确诊合同里的重疾,该赔还是得赔。

但要是投保前已经有了并发症,那性质就变了。在保险条款里,这通常被划为“既往症”。啥意思呢?就是保险公司会明确说:跟这个并发症有关的治疗费用,或者由它引发的后续疾病,我们不赔。比如因为糖尿病足截肢产生的医疗费,大概率是拿不到报销的。

我寻思了一下,大家别觉得这是保险公司坑人,毕竟保险保的是“未来的不确定性”,已经发生的风险确实难保。不过,即便有并发症,也不代表所有保障都失效。比如意外受伤住院,或者得了跟糖尿病完全没关系的肺炎,这部分通常还是在保障范围内的。

所以,投保时千万别隐瞒。如实填写健康告知,让核保人员来判断。有时候虽然并发症部分免责,但能把其他风险兜住,也算是一种保护。具体哪些算并发症、哪些能赔,还得翻翻你手里那份合同的“责任免除”章节,那上面写得最清楚。想了解更详细的配置思路,可以看看水滴保保险攻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