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买保险时心里都犯嘀咕:以前去门诊看过病、拿过药,要是没跟保险公司说,以后理赔会不会被查出来?
说实话,这事儿真别抱侥幸心理。
保险公司在理赔阶段是有权进行调查的。只要被保险人签署了理赔授权书,保险公司就能通过合法途径调取相关的医疗记录。这不仅仅包括住院大病历,平时的门诊就诊记录、体检报告、甚至医保卡的消费明细,都在可查范围内。
现在的医院系统大多联网,加上电子病历规范要求门诊病历至少保存15年,想“瞒天过海”其实挺难的。尤其是当理赔金额较大,或者出险时间与投保时间间隔很短时,保险公司的调查力度会更大,不仅查本地医院,还可能排查居住地、工作地周边的医疗机构。
如果查出投保前有未告知的病史,且这个病史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当初的承保决定(比如本来应该加费、除外或者直接拒保),那么根据《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且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很可能不承担赔偿责任。
所以,在填写健康告知时,咱们得老老实实。记不清的可以翻翻以前的体检单或病历,不确定是否要告知的,可以通过水滴保保险服务咨询专业顾问,或者使用智能核保功能辅助判断。毕竟,买保险就是为了图个安心,别让一时的疏忽成了理赔时的拦路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