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有个朋友问我,说他买了份带寿险的重疾险,保额50万。他寻思,万一哪天倒霉得了大病,赔一笔;要是没治好走了,家里人还能再拿一笔。听起来是不是挺美?

但我得泼盆冷水——大多数这类产品,重疾和身故责任是共用保额的,二者赔一。

啥意思呢?就是说你先拿到重疾保险金,这份合同就结束了,身故保障没了。反过来也一样,已经赔过身故金,重疾责任也就没了。你以为是双重兜底,实际上是“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这还真不是哪家公司坑人,行业通行的做法。主流保险公司的条款写的明明白白,重疾理赔后身故责任终止,身故理赔后重疾责任终止。所以那份50万的保额,不是你能拿走两次的。

有人可能要问了,那我要这身故保障有啥用?说实话,它更像是个“兜底”设计——万一一直没得大病,直接寿终正寝了,这笔钱留给家人。但凡中途触发重疾理赔,这部分就没了。

所以买之前一定一定看清楚合同。不同产品细节还不一样,有的对“身故”定义包含全残,有的意外身故能额外赔,这些都得逐一确认。别光听代理人嘴上说,得自己翻条款。

说白了,含身故的重疾险适合那些既担心大病风险、又怕人走了家里揭不开锅的朋友。但它不是万能组合拳,重疾和身故大概率只能二选一。搞清楚这个,再决定买不买、买哪款。想继续看基础投保思路,可以参考水滴保保险攻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