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保险时,你有没有被“投保人”和“被保险人”这两个词绕晕过?

说起来有意思,明明只差一个字,在保险合同里代表的却是完全不同的角色。我就见过不少家庭在这上面“踩坑”——丈夫给妻子投保,结果搞混了身份,关键时刻差点影响理赔。

先说投保人。简单讲,就是那个掏钱签合同的人。《保险法》写得清楚,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义务很明确——得按时交保费,不然合同效力都可能受影响。权利方面呢,投保人可以对合同做一定管理,比如指定或变更受益人。不过这里有个很多人不知道的限制:变更受益人这事儿,不是投保人说了算的,必须经过被保险人同意才行。另外,投保人原则上可以解除合同,但交强险这类法定险种另有规定。

再说被保险人。就是保险合同保障的那个人。《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说白了,出了事儿或者保障到期,领钱的是被保险人。缴费这事,通常不归被保险人管——当然,如果是自己给自己投保,那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就是同一个人,这种情况另说。

两者关系大概是这样:投保人负责维系合同运转,被保险人负责享受保障。这个设计本身挺合理的。

但有一点得提醒:被保险人的行为会影响合同效力。比如故意制造保险事故——注意,这里说的是“故意”,不是一般的生病或者意外疏忽。《保险法》明确说了,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有权拒赔,严重的还可能涉及欺诈。所以这条线千万不能碰。

回到开头那个例子。丈夫给妻子投保,受益人想写成孩子,这事儿就得妻子点头同意才行。不是丈夫一个人能决定的。投保人变更受益人,必须经过被保险人同意,这在人身保险合同里是硬性规定。

其实很多理赔纠纷,根源就在于一开始没搞清楚这几个身份。给自己投保,身份最简单,就是同一个人;给家人投保,谁掏钱谁是投保人,谁享受保障谁是被保险人,关系要理清楚。想继续看基础投保思路,可以参考水滴保保险攻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