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以为大病保险是“一张病种清单,进了就赔”。其实上海的政策逻辑不太一样——它更像是给重症治疗和高额费用开了两道门。
先说第一道门:特定治疗项目。只要你参加的是上海市城乡居民医保或职工医保,得了重症尿毒症需要透析、做肾移植抗排异、或者确诊恶性肿瘤要接受化学治疗、内分泌治疗、放射治疗等,能直接走大病保险结算。这些病种是确定的,治疗方式也在文件里写得清清楚楚。精神病的部分病种也在目录里,具体要以现行政策为准。
第二道门呢,就宽泛一些了。不是癌症、不是尿毒症,但这一年看病花了非常多的钱——在基本医保报销之后,你自己掏的合规医疗费用如果超过了起付标准,超出的部分大病保险还能再报销一次。这就好比说,哪怕是一个慢性病,只要治疗负担足够重,也有机会触发这个机制。
所以回到开头那个问题,与其问“包括哪些疾病”,不如问“我的情况符不符合那两类条件”。普通的高血压、冠心病、慢性胃炎,常规门诊住院走的是基本医保,除非治疗费用极高触发了二次报销,否则不会直接进入大病保险的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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