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第一次买带身故的重疾险时,都抱着一个美好幻想——万一得了重疾赔一笔,最后自然身故再赔一笔,两笔钱稳稳到手。
但现实往往不是这样。
市面上大多数带身故责任的重疾险产品,重疾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是共用保额的。啥意思呢?就是这两个责任共享同一笔保额,赔了其中一个,另一个就没了,合同基本也终止了。
举两个场景你就明白了。假设你买了50万保额的这类产品:
场景一:先确诊重疾,保险公司赔了50万,那身故保障基本就失效了——合同继续有效没错,但身故时能拿到的可能就剩一点现金价值,跟50万完全不是一回事。
场景二:一直身体健康没得过重疾,最后自然身故了,这时保险公司会按保额赔付50万。
看到没,重疾和身故并不是“鱼和熊掌都能兼得”的关系。大多数产品设计就是二选一,要么赔重疾,要么赔身故,不会重复给付。
这里还有个细节——未成年人投保的情况。有些产品对未成年人的身故赔付规则不同,可能只赔已交保费或现金价值,而不是全额保额。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反复强调投保前一定要看条款。
当然,市场上确实存在极少数“额外给付型”产品,重疾和身故分开独立赔付,但这类产品保费通常也会更高,算是“一分钱一分保障”了。
所以关键结论就一句话:买之前务必搞清楚你选的产品是“提前给付型”还是“额外给付型”,这直接决定了你未来的保障走向。想进一步了解各类重疾险产品的保障差异,可以参考水滴保保险攻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