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企业主可能压根没注意到,自家公司交的雇主责任险保费,其实能在企业所得税里“找补”回来一部分。

先说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2号明确规定,企业参加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这类责任保险,按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这项政策从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开始执行,一直延续到现在。简单理解就是:企业花的钱,能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最终少交点企业所得税。

当然,这里有个前提——“按规定缴纳”。保险公司那边出具的发票抬头得是企业名称,保费金额得是实际缴纳的数字,不能虚报。合规操作是享受这个政策红利的基础,别想着钻空子。

至于这东西具体怎么算账,建议企业财务人员直接对照当年的汇算清缴申报要求操作,细节每年可能微调,以最新规定为准。

顺便提一句,雇主责任险本质上是帮企业转移对员工赔偿责任风险的险种,和给员工个人买的商业健康险不是一回事。员工自己配置商业医疗险,那是另一套逻辑——用来报销社保报销范围外的医疗费用,让个人保障更完整,但税务处理上就不能享受企业税前扣除了。两者各有各的用途,别搞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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