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没有过这种经历——买保险的时候觉得自己身体挺健康的,结果理赔时被保险公司翻出旧账,说你这病属于既往症,不赔。挺憋屈的,对吧?

说实话,既往症这事儿,争议一直比较大。为啥?因为它不像“确诊恶性肿瘤”那样有个明确的边界,它本身就是一个相对模糊的概念,各家公司认定标准还不完全一样。你投保前,真得把这事儿搞清楚。

简单说,既往症就是你投保之前,已经知道或者应该知道的疾病或症状。注意这里的措辞——“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这个“应该知道”就有点微妙了。

最常见的有这么几种情况。一种是慢性病,像高血压、糖尿病这种,医生明确诊断了,得长期吃药控制的。另一种是诊断过、治过,但没彻底好利索,症状还在,时不时得去医院报到的那种。还有一种比较特殊——症状已经很明显了,明眼人一看就觉得不对劲,比如持续性的疼痛、异常出血之类的,没去医院确诊也算。

最后这种情况争议最大。你可能觉得“我又没去医院,没病历没诊断记录”,但保险条款里往往写着“以普通人的医学常识应当能够知晓”也算既往症。所以别抱侥幸心理。

关键来了——市面上各家保险公司对既往症的认定标准并不统一。有的产品条款宽松点,有的产品严格点。同一症状,这家可能直接除外,那家可能正常承保。

所以我建议你,投保前一定要把合同条款从头到尾看一遍,尤其是“既往症”和“如实告知”相关的约定。带病投保不是完全不可能,但隐瞒是绝对不行的。如果不确定自己的情况是否涉及既往症,可以打保险公司客服问清楚,或者找专业人士帮忙看看条款。

想了解投保前的健康告知要怎么填写,可以参考水滴保保险攻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