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跟公司闹掰,或者合同到期公司不续了——这时候突然断了收入,心慌不慌?说实话,大多数人第一反应是赶紧投简历、找下家。但有一件事特别容易忽略:失业保险金。
这笔钱能帮你撑过找工作那段时间。问题来了,你是不是随便就能领?
还真不是。这里头有几个硬杠杠,少一个都可能领不到。
得缴过钱
先说最基本的。失业前,你和原单位必须按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而且连续缴费满一年。这是门槛——你没往这个池子里注过水,自然没法从里头取钱。
不是你主动炒鱿鱼
接下来的这个,是最容易搞错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读起来挺拗口,说白了就是:丢工作这事儿不能是你自己主动辞职造成的。
哪些情况算“非自愿”?大概有这几类:
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明确表示不续签——不是你不想干,是公司不要你了。被公司依据法律条款解除劳动合同,比如你违反公司制度或者能力不行。这种情况下也是“非自愿”。被用人单位开除、劝退或者变相辞退,道理一样。
但如果你自己脑子一热写了辞职信,那对不起,这笔钱就跟你没关系了。
办过登记、有求职意愿
光断了收入还不行,你得去相关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并且表明自己正在积极找工作。这既是领钱的程序要求,也是保障失业保险金真正发给需要它的人。
所以你看,失业保险金不是“失业就有”,而是满足这几个条件才有:缴过费、不是自己辞职的、登记过并且愿意继续找工作。
如果你正好符合条件,别忘了去申请——这笔钱能在你重新站稳脚跟之前,拉你一把。想了解更完整的社保知识,可以看看水滴保保险攻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