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家长在给孩子配置保障时,对着保单上“受益人”那一栏容易犯嘀咕:这名字到底该填谁?能填我自己吗?
其实,这事儿得分开看。重疾险主要保的是大病风险,如果孩子不幸确诊合同约定的重疾,这笔理赔金原则上是赔给被保险人的,也就是孩子本人。但因为孩子未成年,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这笔钱通常是由作为监护人的父母代为领取和管理的,用于孩子的治疗和康复。
那受益人这一栏主要管什么呢?它更多是针对“身故保险金”的。如果发生极端情况,保险公司赔付的身故赔偿金,就会给到指定的受益人。在这种情况下,作为投保人的父母,完全可以指定自己为受益人。毕竟,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也是实际承担抚养责任的人,由父母领取这笔资金用于处理后续事宜或弥补家庭损失,合情也合理。
不过要注意一点,法律规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需要经过被保险人同意。对于未成年人来说,这个“同意”通常由监护人代为行使。所以,你在投保时把自己写成受益人,操作上是没问题的。
比起纠结能不能写自己,我更建议大家尽量“指定”受益人,而不是空着让它变成“法定”。指定了具体的人(比如父母双方),理赔时手续会简单很多,也能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家庭财产分配纠纷。如果你以后想法变了,比如孩子成年了想让他自己支配,或者家庭结构有变化,随时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变更受益人,挺灵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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