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体检,报告上写着“前高风险病症”几个字——等等,这词儿看着眼熟,怎么保险合同里也有?
很多人第一次看到这类表述都有点懵。它不是医学标准术语,是保险合同里自己定义的责任。说白了,就是这份保险针对某类肿瘤相关的风险,专门设了个保障范围。但具体保什么、怎么赔,得看合同怎么写的。
通常来说,这类约定责任会涉及几个要素:合同里写了哪些疾病算在范围内、要去什么级别的医院、住院期间做的手术是不是符合定义。不是随随便便住个院、做个手术就能申请理赔的,条款里的每一个词都有讲究。
这里有个细节很多人会忽略——成对器官怎么算。肺有两个,肾也有两个,输尿管、睾丸、乳房同理。在不少产品的条款里,同一个器官的左右两部分算“一种器官”。也就是说,如果先左肺出了问题赔了一次,后面右肺再出状况想再赔一次,大概率不行。不同器官倒是可以叠加,比如肺和肾各赔一次,不过这也要看具体产品怎么约定的。
产品不同,条款细节可能有差异。涉及到具体能赔几次、什么情况算、什么情况不算这类问题,最靠谱的办法就是把自己那份合同翻出来看清楚,或者找水滴保的专业人员问一下。别光看宣传页写的,条款才是最终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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