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买重疾险时,盯着那几十上百种的病种列表看,觉得越多越好。其实,真正决定理赔底线的,是行业统一规定的那几十种核心疾病。

之前的重疾定义规范用了挺长时间,随着医学进步,有些老定义确实跟不上趟了。所以后来发布了新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对病种和定义都做了不小的调整。

最直观的变化是数量。以前统一规定的重疾是25种,现在变成了28种重度疾病。新增的这3种,分别是严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严重克罗恩病(伴瘘管形成)以及严重溃疡性结肠炎(需手术)。这些都是临床上比较棘手、治疗费用也高的病,加进来算是补齐了短板。

除了加重疾,这次还第一次给“轻症”立了规矩。新增了3种轻度疾病:轻度恶性肿瘤、较轻急性心肌梗死、轻度脑中风后遗症。这意味着,一些还没发展到特别严重阶段的大病,也能拿到一部分赔付,不用非得等到病情很重才能申请理赔金。

大家最关心的癌症(恶性肿瘤),定义也变了。现在的规范把恶性肿瘤分成了“重度”和“轻度”。像甲状腺癌这种早期发现治愈率很高的,很多被划到了轻度里。这对理赔概率和产品价格都有影响,毕竟轻度疾病的赔付比例通常比重度要低一些,一般在保额的30%左右,具体还得看产品合同怎么签。

至于其他的病种,有的定义变严了,比如严重特发性肺动脉高压;有的则变宽松了,像冠状动脉搭桥术、瘫痪、严重阿尔兹海默症等,理赔门槛相对降低了一些。剩下的十几种疾病,调整幅度不大,对整体理赔影响有限。

现在市面上的重疾险,只要叫这个名字,基本都得涵盖这28种重度疾病和3种轻度疾病。至于其他那些花里胡哨的病种,都是保险公司自己加的,锦上添花可以,但别本末倒置。选产品时,多看看这些核心病种的定义细节,比数病种数量实在得多。如果想了解更多关于如何看懂条款的细节,可以去水滴保保险攻略翻翻以前的文章,里面有不少避坑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