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险的理赔金,到底打给谁?
这个问题听起来简单,但真到理赔的时候,很多人发现钱没给到自己想给的人。关键在于——被保险人当时是活着还是已经不在了。
先说被保险人还活着的情况。重疾险的核心功能是确诊即赔,当被保险人确诊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达到理赔标准,保险公司会把保险金直接打给被保险人本人。这笔钱干什么用没人管,但正常逻辑是治病、康复、或者弥补生病期间没法工作损失的收入。这笔钱给的是被保险人,不存在“指定受益人”这一说。
但如果被保险人身故了,那情况就不一样了——这时候赔的钱要给“身故受益人”。《保险法》明确,身故保险金可以指定一人或数人为受益人,也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果没有指定,或者指定的人已经不在了,这笔钱就变成被保险人的遗产,走法定继承。遗产继承的问题在于,要先清偿被保险人生前的债务,剩下的才轮到继承人分。真要是有债务纠纷的家庭,这笔钱到手可能大打折扣。
所以啊,指定身故受益人这事儿,得提前想清楚。而且投保人指定受益人,必须经过被保险人本人同意,不能自己想当然就定了。
还有一点要提醒:不是所有重疾险都包含身故责任。消费型纯重疾险通常只有疾病保障,不赔身故,那就不存在身故受益人的问题。买之前看清楚产品条款,别把“得了重疾能赔”想当然当成“死了也能赔”。
说到底,重疾险的配置思路应该是先确保被保险人本人有足够的保障,如果产品带身故责任,再根据家庭实际情况合理指定受益人。想继续看基础投保思路,可以参考水滴保保险攻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