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拿到医疗账单,上面那些“自费”“自付”的字眼,看得人云里雾里的。明明医保报销了,怎么还要自己掏钱?

说白了,区别就在一个词:目录。

个人自费,简单讲就是这笔钱根本不在医保的报销范围内,得完完全全自己掏腰包。常见的情况包括丙类药品——就是那些还没被纳入医保目录的药,以及一些进口耗材、特殊检查项目。医保一分钱不报,全额自负。

个人自付呢?费用本身是在医保目录里的,但医保只能报销一部分,剩下的还得自己扛。这部分通常包括起付线以下的金额、乙类药品需要先自付的那个比例(举个例子,100块的乙类药,可能要你先自付10块,剩下90块才能走报销),以及超过报销比例需要个人分担的部分。

所以同样是“自己出钱”,性质完全不同:自付的部分,最终还能通过医保报销回来一部分;自费的部分,等于彻底打了水漂。

至于医保个人账户里的余额能不能用来付这些钱——通常是可以支付个人自付部分的,有些地区政策宽松的话,自费项目也能用。但各地规定不太一样,余额不够的时候,就得现金补上了。

下次看账单的时候,不妨先看一眼药品分类,心里就大概有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