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拿到工资条一看,发现扣完社保和公积金后,到手金额好像比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还低一点,心里就犯嘀咕:这合法吗?
其实这事儿得看你在哪个城市。
按照国家层面的《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通常是包含劳动者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也就是说,在大多数地区,用人单位只要发给你的应发工资(扣社保公积金前)不低于最低标准,就算合规。你实际到手的钱,确实可能因为扣款而低于那个数字。
但有些地方的保护力度更大,规则就不一样了。
比如上海和北京,就明确规定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劳动者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这意味着,在这些地方,单位发给你的钱,在扣除个人承担的社保和公积金之前,就必须已经高于最低工资标准了。或者说,单位得额外再帮你承担这部分扣款,确保你拿到手的“净收入”或者应发基数更扎实。
江苏的情况稍微特殊点,有的时期或解释中明确最低工资不含公积金,但含社保,具体还得看当地最新的执行口径。
所以,如果你发现自己扣完五险一金后工资低于最低标准,先别急着焦虑,查查你所在省市的人社局最新通知。看看当地是把社保公积金算在最低工资“里面”还是“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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