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识好几个人,失业后最焦虑的不是找工作本身,而是担心——工龄会不会就这么断了?
说实话,这种担心挺正常的。毕竟辛辛苦苦攒了那么多年,谁愿意让它打水漂呢?
好消息是:工龄不会清零。
只要你重新就业后,按规定缴纳了养老保险费,失业前的实际缴费年限和失业后的实际缴费年限,统统可以合并计算。更重要的是,建立个人账户前的连续工龄——也就是所谓的“视同缴费年限”——同样有效,前后是连贯的。
但是,这里有个前提,别忽略了。合并计算的前提是“按规定参保缴费”,不是说你找了个工作就完事了,得实实在在缴纳养老保险才行。
还有一件事必须提醒:任何单位都不能以“买断工龄”等形式终止职工的社会保险关系。这种做法是明令禁止的,如果你遇到了,完全可以拒绝。
说白了,失业不可怕,可怕的是信息差。搞清楚规则,心里就有底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