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失业后重新找工作,心里总犯嘀咕:我之前交的那些年头,会不会因为中间断了就白交了?
其实这事儿国家早有规定。只要你或者新单位按规定去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把养老保险费续上了,你失业前交的那些“真金白银”的年限,就能和你建立个人账户之前按国家规定算的“视同缴费年限”合并在一起。
说白了,就是连起来算。不管你是通过什么形式再就业,这个累计的逻辑是不变的。
我寻思了一下,大家担心的另一个点可能是以前听说的“买断工龄”。有些老单位改制或者裁员时,喜欢拿这个词说事,好像给了钱就把你的社保关系给“买断”了,以后跟你没关系了。
这完全是误区。任何单位都不能以“买断工龄”或者其他什么名义,强行终止职工的社会保险关系。你的社保权益是跟着人走的,不是跟着某一家公司走的。
所以,之前的年限不会清零,也不会作废。你只需要确保在新工作中社保能接上,这些年限就会一直累积,直到你退休计算养老金的时候发挥作用。具体怎么认定视同缴费年限,不同地区可能细节稍有差异,但大原则都是保护参保人的累计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