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重疾险条款时,很多人会忽略“失能疾病护理津贴”这个可选责任。其实它挺实在的,就是针对那些上了年纪、因为疾病导致身体机能下降、生活没法完全自理的情况。
市面上有些包含这类责任的产品,规定如果被保人年满65周岁后,不幸患上合同约定的几种失能疾病(比如瘫痪、严重原发性帕金森病等),保险公司会每年给付基本保额的一定比例,比如10%,最多给个十次左右。这钱拿来请护工、买康复器材或者支付日常药品费,都能派上用场。
我寻思了一下,这其实就是给家庭的经济支柱多加一道防线。毕竟人到老年,最怕的不是病本身,而是病好后漫长的康复和照护过程,那才是真的烧钱又耗精力。
除了这个护理津贴,这类产品通常还能附加重大疾病关爱金,或者针对男性的特定心脑血管疾病保障。不过话说回来,这种保障全面的产品,往往等待期会稍微长一点,而且有些版本可能会捆绑身故或全残责任,导致保费相对较高。
所以,如果你预算比较充足,又特别担心父母或者自己老了以后失能没人照顾、没钱照顾的问题,加个这个责任挺合适的。但如果手头紧,先把基础的重疾保额做足可能更紧迫。
想了解怎么根据自家情况挑合适的险种,可以去水滴保保险攻略看看,里面有一些比较实用的配置思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