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保险这事儿,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尤其是身体已经有点小状况的时候——比如查出了多囊卵巢综合症——心里难免犯嘀咕:这事儿要不要跟保险公司说?
我见过不少人抱着侥幸心理,觉得“反正保险公司也查不出来,不说也没关系”。说实话,这种想法挺危险的。为什么呢?
《保险法》第十六条写得很清楚: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而且,重点来了——故意不告知的话,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而且不退还保险费。重大过失的情形相对宽松一些,但同样可能导致合同解除、理赔受阻。
多囊卵巢综合症在重疾险和医疗险的健康告知里,算是常见问询项了。投保时保险公司会问你过往有没有妇科方面的既往病史,这时候你就得老老实实交代。
那已经查出多囊的姐妹们是不是就没法投保了?倒也不是说完全没机会。可以试试智能核保或者人工核保,把自己的情况说清楚,让保险公司评估风险。有时候加费、除外责任都是有可能承保的,就是别自己先偷偷藏着不说。
说到底,投保这事儿讲究的是诚信在前、理赔才顺。与其事后跟保险公司扯皮,不如一开始就打开天窗说亮话。如果想了解具体的核保思路,可以参考水滴保保险攻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