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我邻居老张跟我吐槽,说他表弟借他医保卡去医院看病,事后医保局直接找上门了。你说冤不冤?卡是别人用的,罚款却要自己扛。
这事儿说出来可能很多人不信,但还真不是个案。很多人觉得医保卡嘛,不就是张卡,借就借了,能有多大点事?问题在于——在医保局眼里,你卡绑定的就是你本人,用你的卡走医保,账就算在你头上。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参保人员得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主动出示接受查验。要是被人拿去用了,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可以责令改正,严重的还要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同时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更麻烦的还在后头。要是你明知对方是在骗保还把卡借出去,销售或者收购了利用医保骗保购买的药品,或者帮着提供凭证之类的帮助——不好意思,刑法伺候,以共同犯罪论处。你说你完全不知情?那医保局可不这么认为,查起来的时候举证责任在谁那边,可得搞清楚。
有人可能会问,那帮家人买药总行吧?规定说得很清楚:委托他人代购药品,双方身份证明都得提供。药店核验留存,这是正规流程。简单说就是,你帮谁买药,你俩的身份证都得带着。
所以你看,医保卡外借这事,真不是“不好意思拒绝”就能搪塞过去的。到时候轻则罚款、联网结算受影响,重则背上案底,影响的不光是自己,可能连带着商业保险投保理赔都跟着遭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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