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买保险时习惯自己给自己买,也就是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是同一个人。这种操作确实简单直接,但在某些特定场景下,可能会带来一些意想不到的“小麻烦”。

最典型的就是在夫妻关系中。如果夫妻双方各自为自己购买重疾险,虽然保障了自身,但一旦其中一方发生合同约定的重疾或轻症,另一方的保单保费还得照常交。这时候,“夫妻互保”的优势就显现出来了。

所谓夫妻互保,就是丈夫给妻子买,妻子给丈夫买,互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如果在每份保单中都附加了“投保人豁免”责任,那么当夫妻中任何一方发生合同约定的风险(如重疾、轻症或身故)时,不仅自己的那份保单能赔,对方那份保单后续的保费也不用再交了,而且保障依然有效。这相当于给家庭经济加了一道安全锁,避免因为一方出险导致另一方保费压力过大而断保。

另外,还有一个关于“身后事”的问题需要注意。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是同一人,那么在被保险人身故后,这笔保险金该给谁呢?

保险合同里的受益人,只享受领取保险金的权利,不承担交费义务。而且,受益人的这项权利有一个前提:在被保险人死亡时,受益人必须还活着。如果指定的受益人比被保险人先走了,或者没有指定受益人,那么这笔保险金通常就会变成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法定继承人来继承。这就涉及到遗产税(目前大陆暂无,但未来不确定)、债务清偿以及复杂的继承手续等问题,处理起来会比直接给付给指定受益人麻烦得多。

所以,我们在配置长期保障型保险时,不妨多考虑一下家庭成员之间的关联性。如果是为了转移家庭经济支柱的风险,或者希望保障能更顺畅地传递给想保护的人,分开投保、合理指定受益人,甚至利用投保人豁免功能,可能会是更周全的选择。

当然,具体怎么买、要不要加豁免,还得看大家的预算和实际需求。如果想了解更多关于家庭保障配置的逻辑,可以去水滴保保险攻略看看,里面有很多实用的避坑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