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们最常问的一个问题:给员工买了团体意外险,出事的时候到底能赔什么?
说实话,这事儿还真不是买的时候听代理人拍胸脯就完事了。团体意外险的核心保障一般就三块: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意外导致的残疾,还有意外受伤产生的医疗费用。有些产品会打包交通意外的额外赔付,或者把猝死(即疾病身故)也加进去——但注意了,这些不是标配,得看具体合同怎么写。
我见过不少企业主买完团体险,一出事才发现“重大疾病”不赔——那玩意儿压根儿不在团体意外险的保障范围内,它属于健康险的范畴。团体意外险只保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
投保的时候,企业要准备营业执照、被保险人名单(岗位表)之类的资料。保险公司会根据员工职业类别评估风险,不同岗位费率不一样。购买渠道可以找保险公司团险部门,也可以通过保险经纪平台或线下门店。
理赔这一块儿挺多人搞不清楚的。钱赔给谁?根据《保险法》,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也就是员工)或投保人指定。用人单位不能当然成为受益人。所以团体意外险的理赔款通常是直接打给员工本人,或者员工指定的受益人。企业在员工出事后先垫了医疗费,想用理赔款抵扣?那得员工同意,或者合同里有明确约定,否则这钱不能直接扣。
说到底,签合同之前一定要把条款翻清楚。保障范围、责任免除怎么写的?理赔需要什么材料?这些直接关系到真出事的时候能不能顺利拿到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