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谢最近有点郁闷。

五年前媳妇给他买了份重疾险,前前后后加起来保额35万,该附加的都附上了。去年媳妇意外走了,悲痛归悲痛,好歹保单还在——因为附加了投保人豁免,老谢后续的保费全免了。这事儿算是不幸中的万幸。

同年老谢体检查出原位癌,属于轻症范围,保险公司赔了一笔钱。老谢心想,这保险没白买。

等到50岁那年,老谢突然确诊了严重脑中风后遗症。这下老谢激动了——这病既算重疾,又在特疾名单里,听说还有个极重疾也能赔。他算了算,35万重疾100%赔付,加上特疾100%,再加上极重疾50%,一口气能拿87万5!

结果呢?保险公司说:想多了。

这里头有几个门道,普通投保人真不一定知道。

先说年龄这个问题。大多数产品的成人特定疾病额外赔,要求被保人在60周岁前确诊才生效。老谢发病时已经50了,听着没超龄对吧?但具体到"严重脑中风后遗症"这款病,它在不在你们家那款产品的特疾列表里,还是两说呢。产品不同,病种名单就不一样,别想当然。

再说这个叠加的问题。三项责任能不能一起赔,不同产品的规定完全不一样。有的写明了"三项可选责任叠加赔付",有的则写明"仅按最高一项给付"——你买的具体是哪款,合同里写得清清楚楚。拿到赔付结果之前,谁都不敢打包票。

还有一个特别容易被忽略的:等待期和健康告知。重疾险通常有90天或180天等待期,这期间因疾病出险是不赔的。另外,投保时如果没如实告知既往症,理赔时保险公司有权拒赔。这一点很多人觉得是废话,但真到了出事的时候,"我以为不用告知"这种话是说不出口的。

所以啊,别看别人晒案例眼红。真到了理赔那一步,合同条款才是唯一的准话。想继续了解投保前有哪些必修功课,可以参考水滴保保险攻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