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了工伤,大家最关心的往往就是后续保障能不能跟上。特别是当伤情影响到工作能力时,这笔“伤残津贴”就成了维持生活的重要支撑。但并不是所有工伤都能直接领到这笔钱,它和伤残等级的认定紧密相关。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这时候,职工需要保留劳动关系,但退出工作岗位。相应的伤残津贴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的,标准挺明确:一级伤残拿本人工资的90%,二级85%,三级80%,四级75%。这笔钱算是国家给的重度伤残职工的一份长期保障。
如果是五级、六级伤残,情况就稍微复杂一点。这类职工虽然劳动能力受损,但还没到完全退出的地步,所以原则上要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单位得给安排适当的工作。只有当单位确实难以安排工作时,才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是五级发本人工资的70%,六级发60%。注意,这时候掏钱的是单位,不是社保基金。
我寻思了一下,很多人容易混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前者是确诊等级后给的一笔钱,后者则是针对重度伤残或单位难安排工作时的月度补偿。而且,伤残津贴的实际金额如果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还得由发放方补足差额,这点挺人性化的。
总之,工伤后的权益保障是有法可依的。如果你或家人遇到了类似情况,建议先做好伤残等级鉴定,这是领取待遇的“敲门砖”。具体的申请流程和材料准备,可以看看水滴保保险攻略里的相关科普,心里有个底,办事也不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