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免责条款,是不是就高枕无忧了?”

很多人下意识会点头。签字嘛,白纸黑字,按了手印,还能有啥问题?

还真不一定。

《民法典》第506条摆在那儿呢——如果免责条款涉及人身伤害,或者是因为故意、重大过失导致财产损失,那这条款从一开始就无效。签了字也没用,法律不认。

换句话说,免责不是“免死金牌”。

但在保险这个领域,事情又有点不一样。

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必须得在签合同的时候,对投保人做“充分提示”和“明确说明”。这两件事缺一不可。如果保险公司没做到位,条款就不生效。

所以啊,买保险之前,一定要搞清楚自己买的这份产品,哪些情况是不赔的。具体可以看看水滴保保险攻略,上面有详细的保险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