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买重疾险时都会纠结:要不要加那个“二次赔付”的责任?

说白了,这就是在第一次赔完重疾后,如果人还活着,后来又得了别的重疾,或者原来的病复发了、转移了,保险公司还能再给一笔钱。听起来挺美好,像是一道“双保险”,但实际有没有必要,真得看具体情况。

咱们先看看谁最需要这个保障。中年人其实挺尴尬的,事业家庭两头烧,身体也开始亮红灯。这时候如果只保一次,万一第一次赔的是轻一点的病,后面还有几十年要过,风险其实没断根。特别是家里有高血压、糖尿病这类遗传病史的,或者平时烟酒不离手的朋友,二次赔付确实能兜个底。

不过,这玩意儿也不是白送的。加了二次赔付,保费会相对较高。如果为了凑这个“多次赔付”而把保额压得很低,那就有点本末倒置了。毕竟,第一次确诊时的治疗费和收入损失才是大头。

另外,看条款的时候别光看“能赔几次”,得细看怎么赔。有些产品把疾病分了组,比如癌症和心脑血管疾病不在一组,那赔了癌症后,再得心脏病才能赔第二次;如果不分组,那选择面就宽很多。还有那个“间隔期”,有的要求隔1年,有的甚至5年,这期间要是复发了可能就不赔了。

所以,如果你预算充足,且担心未来几十年的长期风险,尤其是担心癌症复发或心脑血管问题,那加上二次赔付会更安心。但如果手头紧,不如先把第一次的保额做足。具体怎么选,也可以去水滴保官网首页看看不同产品的条款细节,心里更有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