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保险这事儿,说到底就是图个万一出事能顺利拿到钱。可很多人挑定期寿险的时候,眼睛只盯着价格和保额,压根没注意到免责条款这个关键细节。

保险理赔纠纷里,很大一部分原因出在免责条款上。啥意思呢?就是合同里写了哪些情况保险公司不赔。定期寿险作为“家庭顶梁柱”配置的保障类产品,免责条款的多少,直接决定了极端情况下家属能不能顺利拿到钱。

行业内最宽松的产品,免责条款只有3条。哪3条呢?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刑事强制措施,被保险人2年内自杀。说白了,就是只有这三种情况不赔——比起那些动辄七八条甚至十来条免责的产品,理赔时的争议空间小太多了。

市面上部分免责条款极简的定期寿险产品,就属于这种类型。至于那些把酒驾、无证驾驶、战争暴乱之类的都列进免责的产品,遇到特殊情况时,家属可能就得跟保险公司扯皮了。

我寻思了一下,买定寿本来就是为了防止万一人不在了家里人还能有个保障,结果因为免责条款太多理赔受阻,那不是本末倒置了嘛。当然,这也不是说免责条款少就一定好,还要结合保费、健康告知、保障期限综合来看。

挑选的时候别光盯着价格,动手翻翻条款里的免责部分,心里会踏实很多。想继续看基础投保思路,可以参考水滴保保险攻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