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朋友问,为什么有些号称“免健康告知”的医疗险,偏偏要把甲状腺眼病给除外了?这确实让人有点摸不着头脑,毕竟都免健告了,怎么还挑三拣四的。
其实这事儿背后,主要是精算师们在跟医疗费用“较劲”。
甲状腺眼病(也叫甲状腺相关眼病)虽然听起来是个眼科问题,但治疗起来真不便宜。尤其是现在有了像替妥尤单抗这样的靶向新药,疗效是不错,能改善突眼和复视,但代价也不小。之前这药一支就得一万五左右,全疗程下来可能要二十万。虽然现在进了医保,价格降了不少,但对保险公司来说,这依然是一笔不小的潜在赔付支出。
免健康告知的产品,本来就是为了那些身体有点小毛病、买不了普通百万医疗险的人准备的。如果不对这种高费用、高发生率的特定疾病做限制,很容易引来大量已经确诊或即将治疗的患者投保,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逆选择”。
说白了,保险公司也得控制风险,不然产品赔穿了,最后大家都没得买。所以,这类产品通常会在条款里明确,对于投保前已存在的某些特定疾病(比如甲状腺眼病、严重心脑血管疾病等)及其并发症,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
大家在选这类产品时,别光看“免健告”这三个字就觉得万事大吉。水滴保保险攻略里也常提醒,一定要翻开条款看看“责任免除”部分,特别是关于既往症和特定疾病的约定。搞清楚哪些能赔、哪些不能赔,心里才有底。毕竟,保险是用来转移未知风险的,不是用来报销已知的高额医疗费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