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企业主以为,给员工买了意外险,员工出了事就高枕无忧了。说实话,这个想法挺危险的。
工伤保险是国家强制的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保,没有任何商量余地。商业意外险?那是锦上添花的东西,想靠它替代工伤保险,门都没有。
这里有个坑,很多企业踩过——团体意外险。听着是公司买的,实际上理赔款是直接打给员工或其家属的。这钱进了员工口袋,企业该承担的责任还得承担,简单说,团体意外险本质上是给员工的福利,不是给企业的保护伞。
那企业想转移用工风险怎么办?得看雇主责任险。这种险的保障对象是企业,理赔款给到企业,用来补偿企业依法要承担的工伤赔偿责任。两者的区别很明确:团体意外险保的是员工,雇主责任险保的是企业。
投保时,企业需要提供员工信息供保险公司核保,高风险职业可能面临更严格的审核。保单生效后并非一劳永逸——人员变动、工作内容调整都应及时与保险公司沟通,看是否需要调整保额或方案。
说到底,企业配置员工保险,得先搞明白自己要解决的是什么问题。想给员工发福利,团体意外险可以考虑;想转移法律责任风险,雇主责任险才是正解。搞混了,到时候吃亏的是企业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