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买养老年金,除了关心自己老了能领多少,也担心万一没领几年人就走了,这钱是不是就“亏”了?
其实像幸福到老长寿版这类带保证领取责任的终身年金,身故赔付是有明确规则的,主要看你当时处在哪个阶段。
如果在还没开始领养老金的时候就不幸身故,保险公司通常会给付一笔身故保险金。这笔钱一般是拿“已交保费”和“当时的现金价值”比大小,哪个多给哪个。至于具体的计算细节,比如是否包含红利相关的价值,不同产品可能有差异,建议直接翻看合同条款确认。
要是已经开始领钱了,但在20年保证领取期内身故,那没领完的部分是不会作废的。保险公司会把剩余保证领取的养老金一次性赔给受益人。比如保证领20年,才领了3年就走了,剩下17年的钱会直接给到家人。
不过,如果已经领满了20年保证期的钱,之后还继续活着领钱,这时候再身故,保险公司通常就不再承担身故责任了。毕竟该保证给的钱都已经给完了。
我寻思了一下,这种设计其实挺合理的,既保证了养老钱的稳定发放,又兼顾了早逝情况下的家庭保障。当然,具体赔付细节还是得翻翻手里的保险合同,或者去水滴保官网首页查查对应产品的条款,毕竟每家公司的规定可能会有细微差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