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有朋友问过我这个问题:买了定期寿险,意外险还有必要吗?
说实话,这问题挺典型的。很多人觉得寿险都保身故了,意外险岂不是多余?但真相恰恰相反——这两种保险在特定情况下是可以“双倍赔付”的。
怎么做到的?关键在于它们都属于定额给付型的人身保险。啥意思呢?简单说就是,只要发生了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会按照保额直接赔钱,不看你实际损失了多少。这和医疗险那种报销型产品不一样——报销型你花了多少才能报多少,理赔金额不可能超过实际支出。
所以当一个人因为意外事故不幸身故,同时满足意外险和定期寿险的理赔条件时,受益人完全可以分别向两家保险公司申请全额赔付。意外险赔一笔,定期寿险再赔一笔,谁也不耽误谁。
当然,这俩保险还是有明显差异的。定期寿险通常是长期保障,比如保到60岁、70岁,能覆盖家庭经济责任最重的那段时期。意外险呢,一般是一年期产品,需要每年续保。而且意外险除了保身故,还包含伤残保障——毕竟意外导致的伤残发生概率远高于意外身故,这个保障价值可不小。
换个角度理解就是,意外险和定期寿险各有各的“势力范围”,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对于家庭经济支柱来说,两个都配上,才能给自己和家人更踏实的安全感。想系统了解家庭保障配置思路,可以参考水滴保保险攻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