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觉得有了定期寿险,意外险好像就有点多余了。毕竟都是人没了给钱,何必花两份钱?
其实真不是这么回事。
如果是因为意外事故导致的身故,这两份保险是可以同时赔付的。也就是说,家人能拿到两笔钱。这在一定程度上能更好地缓解家庭突然失去经济支柱后的压力。
为什么能叠加?因为它们的“脾气”不一样。
定期寿险更像是一个长期的承诺。你30岁买,保到60岁,这30年里,不管是生病走了还是出意外走了,它都管。它保的是“身故”这个结果,不管原因(除了免责条款里的那些)。
意外险则比较“专一”,它只管意外。而且它通常是买一年保一年,第二年得记得续上。除了身故,意外伤残它也是按等级赔钱的,这点寿险一般不管。
所以,它们并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寿险兜底所有身故风险,意外险则针对高频的意外风险提供额外杠杆,还能覆盖伤残责任。
我寻思了一下,对于家庭经济支柱来说,这两者其实是互补的。如果你只买了寿险,那万一只是受了重伤导致残疾,寿险可能就不赔了,这时候意外险就能派上用场。反过来,如果只买意外险,那生病导致的身故就没人管了。
具体怎么配、配多少,还得看自己的预算和家庭责任。如果想了解更多关于不同险种怎么搭配才划算,可以看看水滴保保险攻略里的内容,里面有一些比较实用的思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