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个扎心的——很多人买了重疾险,体检查出原位癌,兴冲冲去报案,结果被拒了。
“原位癌”这三个字看着吓人,但它还真不是重疾险定义里的“癌”。
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原位癌被明确排除在“恶性肿瘤——重度”之外。啥意思呢?就是原位癌虽然名字带癌,但它还在上皮层待着,没突破基底膜往周围跑——自然也就谈不上扩散转移。手术切掉大概率就没事了。
所以问题来了:买了重疾险,原位癌就完全没戏了吗?
倒也不是。
规范是死的,但产品是活的。保险公司可以在28种标准重度疾病之外,自愿增加轻度疾病保障。原位癌这玩意儿,通常就被归进轻症里,叫“极早期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
关键点来了——你得去看你那份合同。轻症保障有没有?原位癌在不在轻症列表里?两个都满足,才有可能赔。
能赔多少?行业一般水平是基本保额的20%到30%,具体看合同条款。
我跟你说,买重疾险真不是买完就完事了。条款里那些密密麻麻的疾病定义,该看还得看。别等到要用的时候才发现——哦,原来“原位癌”和“重度恶性肿瘤”根本不是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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