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以为,只要投保时没被明确拒保,买了保险就万事大吉。还真不是这样。
有个概念叫“等待期”,通俗说就是保险公司给你的观察期。长期住院医疗险这类产品,等待期通常为30至90天不等——意外导致的治疗没有等待期,但疾病相关的大多数情况都有。在这段时间内,保险公司可以不承担赔付责任,而且,条款写得清清楚楚:等待期内确诊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合同和保证续保期间都可以终止。不是“可能”,是白纸黑字写了可以终止。
这就引出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既往症。投保前已经查出来的大病,基本都属于既往症范畴。医疗险对既往症的通常处理是免责,或者次年生效时有赔付限额。也就是说,带病投保本身就已经把自己放在了赔付的边缘地带,再赶上等待期内去治疗或确诊,那合同能不能继续下去,主动权就完全在保险公司手里了。
所以回过头来看那些“带病投保成功了是不是就没事”的想法,真的挺让人捏把汗的。投保前的健康告知不是走过场,它直接决定了你这份保险到底有没有用、能不能用。想继续了解投保前应该怎么评估自己的健康状况,可以参考水滴保保险攻略。
